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
一、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、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、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四、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,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、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、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,实施奖励或处分 七、管理、使用本单位的设施或者经费 八、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